抵制天價片酬,新規定限定明星片酬不超5000萬元

在國家稅務總局介入影視行業稅收調查後,由「陰陽合同」所引發的對明星稅務與天價片酬的關注度,正不斷走高,相關政策似乎也在逐步收緊。

承接此前中宣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影視行業亂象問題整治的《通知》,日前,優愛騰三大平台聯手六家影視公司發布聲明稱,未來無論何種價位的明星,一部劇的總片酬(含稅)將不得超過5000萬元。

與此同時,關於明星個人工作室徵稅方式變更的傳聞,也愈演愈烈。對此,中誠盈禾稅務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陳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雖然尚未有確切的公開文件下達到執行層面,但已有部分地區通知到企業,將稅收政策由「核定徵稅」調整為「查賬徵稅」,「影響已經產生」。

事實上,處於風暴中心的范冰冰,日前也被傳出限制出境的消息,而自6月份以來,其微博等個人賬號已停止更新,其工作室也未就此事作出回應。

另有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在「稅務+片酬」兩方面的重拳出擊下,影視行業畫出了新的標準線,而目前來看,眼下這番震蕩還遠未結束。

1 聯合抵制天價片酬

日前,優愛騰三方聯合正午陽光、華策影視、檸萌影業、慈文傳媒、耀客傳媒、新麗傳媒等六家製作公司,共同發布了《關於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業不正之風的聯合聲明》(以下統稱「聲明」)。

明星總片酬不得超過5000萬元 部分地區已開啟查賬徵稅模式

具體來看,此次聲明主要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提出每部電影、電視劇、網路視聽節目的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採購或製作的所有影視劇,單個演員的單集片酬(含稅)不得超過100萬元,其總片酬(含稅)最高不得超過5000萬元。

二是共同抵制偷逃稅、「陰陽合同」等違法行為,承諾在影視劇製作、購銷等環節中,杜絕各種名目變相漲價、偷逃稅、貪污、行賄受賄等違法、腐敗現象的滋生。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業界第一次喊出要「限薪」的口號,但卻是三大視頻平台與六大電視劇公司的首次聯手。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鑒於上述各方均為業內採購、製作方面的頭部公司,所能帶來的影響舉足輕重。

此外,彙集了華誼兄弟、博納影視、唐德影視等400餘家影視企業的橫店影視產業協會,以及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協會,在近日相繼發布倡議書,針對天價片酬及「陰陽合同」等問題發聲。

而除了「限薪令」,此前曾有傳聞稱,針對各平台購買劇集的價格,也作出了相應的限定。以此來規範各平台砸錢買版權的現狀。

上述業內人士認為,設置片酬紅線,就是要削弱平台對於流量明星的依賴,而將更多的精力放在內容的打磨上。但他提及,此類聲明是否真正具備約束力與執行力,還有待觀察。

2 稅收政策或調整

事實上,在上述聲明發表後,三大平台及六大公司還就聲明的具體細節進行了解釋。

從記者拿到的這份回應來看,主要信息共有兩點。一是該聲明所提及的內容,在發布之日即正式實施;二則是強調了「片酬產生的相應稅費由演員方承擔」。

據記者了解,藝人要求到手的錢為「稅後金額」,此前已經是業內非常普遍的現象。有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其實這種要求也是合理的,不存在違法違規的情況。具體操作是,與藝人簽約時約定代扣代繳,實質即影視公司承擔藝人的個人所得稅。

而目前來看,這一方式或將發生改變。

此外,8月初曾有消息稱,全國的明星工作室的稅收政策將由核定徵稅改為查賬徵稅,體現在數據方面,即其稅率將從6%左右增加到42%,且需按照新稅制一次性補繳6個月的稅款。彼時,該消息稱目前已有多地關閉了明星個人工作室的註冊、註銷通道。

對此,陳穎向記者表示,目前確實已有部分地區通知到企業,開始進行稅收政策的調整,「有的影視園區已經修改了宣傳文案,不再提及『核定徵稅』的字樣」。

簡單來看,核定徵稅與查賬徵稅的差別,即計稅依據不同。據介紹,核定徵收適用於能正確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確核算成本費用的企業,是按照收入計算所得稅;而查賬徵收,則依據利潤計算所得稅。

陳穎表示,對於明星個人工作室來說,一般難以準確核算其成本,「例如明星購買奢侈品,很難清晰界定該類支出屬於個人消費還是企業成本」,但從收入方面,依據明星所簽合同的金額,能夠較為清晰的進行判定。也因此,此前針對個人工作室,大多採用核定徵稅的方式。

在她看來,傳聞中提及的「稅率增加至42%」,是調整後可能出現的最大值。「若改為查賬徵稅,明星個人工作室也必將進一步規範自己的財務管理,在成本方面,例如一些發票的索取及保留,會更為嚴謹」。

從趙薇到黃曉明 明星資本遊戲:進可收割韭菜 退則「罰酒三杯」

■本報記者 謝若琳

女股神趙薇的同窗好友黃曉明,最近攤上事了。8月10日,證監會例會中披露,對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合伙人高勇操縱市場案作出處罰,罰沒金高達17.9億元,並對其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據證監會調查人員介紹,這起案件是證監會近年來查獲的操縱單只股票獲利金額最高的案件,也是一起通過代客理財方式籌集巨額資金、通過結構化資管產品放大「槓桿」操縱市場的典型案件。

據第一財經報道,高勇號稱是民間炒股大賽的冠軍,曾在知名高校開設投資課程,教授證券投資技巧,小有名氣,因此吸引了多人委託其管理證券賬戶。以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為平台,吸引了多個高凈值客戶,涉案賬戶既有傘形信託賬戶又有多個自然人賬戶。自然人賬戶中,不乏一線影視明星、民營企業家和企業高管等。

此次案件中,高勇通過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從事民間代客理財,從其客戶處聚集超過20億元資金,利用傘形信託賬戶「時節好雨7號」及多個自然人的16個賬戶實施市場操縱,非法獲利高達8.97億元。而後,有媒體報道指出,上述被罰16個賬戶中,包括影視明星黃曉明及其母親張素霞。

對此,黃曉明工作室披露澄清聲明,稱黃曉明不認識高勇,亦未參與過任何操縱股票的行為。同時,律師認為,黃曉明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黃某明、張某霞與高勇的關係是證券交易代理行為,即將賬戶委託交由高勇『打理』,而高勇在『打理』過程中出現了違法行為。

從趙薇、范冰冰到黃曉明,演員片酬飆升後,資本市場中經常能看到影視明星的身影。去年,趙薇通過龍薇傳媒「高槓桿」借殼萬家文化(現祥源文化),客觀造成了萬家文化股價的大幅波動。

雖然重組叫停,證監會亦對相關涉案人員作出處罰決定: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券日報》記者發現,7月30日,龍薇傳媒發生了法人和高管變更,公司法人、經理、執行董事均由趙薇變更為彭勝凱。必須強調,雖然趙薇已完全退出龍薇傳媒經營層面,但她仍是持股95%的大股東。

有業內人士認為,雖然已是頂格處罰,但處罰決定力度過輕,對於犯錯的人員起不到警戒意義,「一旦成功,趙薇身價可翻數番,而失敗了也僅是『罰酒三杯』,明星們憑藉一副光環在資本市場玩的風生水起,罰款金額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算什麼,犯錯誤的門檻低,會造成大量的明星效仿,對於正能量的社會風氣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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