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方式參與交易,可以選擇限價訂單或者是市價訂單進行申報。其中,對於限價訂單設置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具體來看,如果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那麼,其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也就是說,投資者可以以等於或者低於買入基準價格102%的價格來提交買入申報。相應的,如果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賣出所持有的科創板股票,那麼,其賣出申報價格是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98%的。
這裡的「買入基準價格」是如何確定的呢?
所謂「買入基準價格」,就是指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若此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僅有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10.00元/股,那麼,此時買入基準價格即為10.00元/股;如果此時既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也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那麼,買入基準價格應是最新成交價;如果股票當日無成交,並且買賣均無申報,那麼,買入基準價格就是前收盤價。提示投資者,在科創板新股上市首日,前收盤價就是股票的發行價。
而「賣出基準價格」的確定方式略有不同,它是指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需要指出的是,這裡提到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僅針對投資者提交的高價買單和低價賣單加以單向限制,對低價買單或者高價賣單不會造成影響。此外,價格申報範圍會隨著市場動態調整,投資者也不用擔心交易的連續性問題。
提示投資者,一方面,上述提到的對限價訂單設置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僅適用於連續競價階段,對於集合競價階段和盤中臨時停牌階段不適用。另一方面,如果投資者的申報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限制,那麼,該筆申報將會被交易系統自動拒單。此外,科創板股票在開市期間臨時停牌,投資者仍然可以提交申報。復牌時,將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還可以通過市價申報的方式買賣科創板股票。接下來,將為大家介紹此次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新增的兩種市價申報方式,也就是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和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
其中,本方最優價格申報,以投資者的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最優的報價為其申報價格。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以投資者的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
提示投資者,一方面,科創板股票市價申報適用於連續競價期間的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與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交易,這一點與滬市主板不同。另一方面,投資者在通過市價方式買賣科創板股票時,應當填寫買入保護限價(即投資者能接受的最高買價),或者賣出保護限價(即投資者能接受的最低賣價),否則該筆申報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