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解讀

股票是一種永不償還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不會對股票的持有者償還本金。一旦購入股票,就無權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股東的資金只能通過股票的轉讓來收回,將股票所代表著的股東身份及其各種權益讓渡給受讓者,而其股價在轉讓時受到公司收益、公司前景、市場供求關係、經濟形勢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所以說,投資股票是有一定風險的。

在股票市場中,發行股票的公司根據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發行不同的股票。按照不同的標準,股票可分好幾類。我們通常所說的股票是指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這些A股也可稱為流通股、社會公眾股、普通股。

股票作為一種所有權證書,最初是採取有紙化印刷方式的,如上海的老八股。在這種有紙化方式中,股票紙面通常記載著股票面值、發行公司名稱、股票編號、發行公司成立登記的日期、該股票的發行日期、董事長及董事簽名、股票性質等事項,隨著現代電子技術的發展,電子化股票應運而生,這種股票沒有紙面憑證,它一般將有關事項儲存於電腦中心,股東只持有一個股東帳戶卡,通過電腦終端可查到持有的股票品種和數量,這種電子化股票又稱為無紙化股票。目前,我國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本採取這種方式。

股票的作用

(1)股票上市後, 上市公司就成為投資大眾的投資對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資大眾的儲蓄資金,擴大了籌資的來源。

(2)股票上市後, 上市公司的股權就分散在千千萬萬個大小不一的投資者手中,這種股權分散化能有效地避免公司被少數股東單獨支配的危險,賦予公司更大的經營自由度。

(3)股票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行情及定期會計表冊的公告,起了一種廣告效果,有效地擴大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信譽。

股票的面值

股票的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票面金額,它以元/股為單位,其作用是用來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在我國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為壹元,即每股一元。

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認購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資中所佔的比例,作為確定股東權利的依據。如某上市公司的總股本為1,000,000元,則持有一股股票就表示在該公司佔有的股份為1/1,000,000。第二個作用就是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一般來說,股票的發行價格都會高於其面值。當股票進入流通市場後,股票的面值就與股票的價格沒有什麼關係了。股民愛將股價炒到多高,它就有多高。

股票的凈值

股票的凈值又稱為帳麵價值,也稱為每股凈資產,是用會計統計的方法計算出來的每股股票所包含的資產凈值。其計算方法是用公司的凈資產(包括註冊資金、各種公積金、累積盈餘等,不包括債務)除以總股本,得到的就是每股的凈值。股份公司的帳麵價值越高,則股東實際擁有的資產就越多。由於帳麵價值是財務統計、計算的結果,數據較精確而且可信度很高,所以它是股票投資者評估和分析上市公司實力的的重要依據之一。股民應注意上市公司的這一數據。

股票的價格

1、發行價格

當股票上市發行時,上市公司從公司自身利益以及確保股票上市成功等角度出發,對上市的股票不按面值發行,而制訂一個較為合理的價格來發行,這個價格就稱為股票的發行價。

2、股票市價

股票的市價,是指股票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達成的成交價,通常所指的股票價格就是指市價。股票的市價直接反映著股票市場的行情,是股民購買股票的依據。由於受眾多因素的影響,股票的市價處於經常性的變化之中。股票價格是股票市場價值的集中體現,因此這一價格又稱為股票行市。

3、清算價格

股票的清算價格是指一旦股份公司破產或倒閉後進行清算時,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實際價值。從理論上講,股票的每股清算價格應與股票的帳麵價值相一致,但企業在破產清算時,其財產價值是以實際的銷售價格來計算的,而在進行財產處置時,其售價一般都會低於實際價值。所以股票的清算價格就會與股票的凈值不相一致。股票的清算價格只是在股份公司因破產或其他原因喪失法人資格而進行清算時才被作為確定股票價格的依據,在股票的發行和流通過程中沒有意義。

股票交易過程

由於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交易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只有擁有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

開立股票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並提供投資者的詳細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等。

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後還需在券商(證券公司)辦理資金帳戶,而這個資金帳戶也僅僅在該券商交易有效。投資者如需在別的券商交易,需另外開立資金帳戶,因此,一個投資者可擁有多個資金帳戶。投資者資金帳戶的存款,券商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即可進入市場買賣,客戶填寫的委託買賣股票的委託單是客戶與券商之間確定代理關係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目 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託方式除填單委託外,還有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可視電話委託、委託機委託、網上委託等,其委託內容券商必須如實受理,如果成交結果與委託內容不符,客戶可向券商提出交涉,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券商受理客戶委託一般先由券商的電腦委託系統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後,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範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

現在證券市場的運作是以交易的自動化和股份清算與過戶的無紙化為特徵的,客戶在委託買賣的次交易日必須到券商處辦理交割,也就是客戶與券商就成交的買賣辦理資金清算與股份過戶業務的手續,此手續俗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至此客戶的股票交易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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