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信託契約?

信託契約(也稱為信託契約)是有時用於融資房地產交易的文件,通常代替抵押。信託契約將財產的合法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例如銀行、託管公司或產權公司——以持有直到借款人償還貸款人的債務。

儘管信託契約不像以前那麼普遍,但大約 20 個州仍然要求在融資涉及購買房地產時使用信託契約。信託契約在阿拉斯加、亞利桑那、加利福尼亞、科羅拉多、愛達荷、伊利諾伊、密西西比、密蘇里、蒙大拿、北卡羅來納、田納西、德克薩斯、弗吉尼亞和西弗吉尼亞很常見。一些州——如肯塔基州、馬里蘭州和南達科他州——允許使用信託契約和抵押貸款。

信託契約是用於房地產交易的文件。它代表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協議,由中立和獨立的第三方以信託方式持有財產,直到還清貸款。

  • 信託契約被用作抵押的替代品,但這些安排之間存在差異。
  • 抵押貸款只涉及兩方:借款人和貸款人。信託契約增加了一個額外的一方,即受託人,在償還貸款之前持有房屋的所有權。
  • 這兩個文件也有不同的止贖安排。

信託契約如何運作

信託契約用於融資房地產交易:即有人借錢購買房地產。在此類交易中,貸方向借款人提供資金以換取與信託契約相關的 一張或多張期票。

信託契約在這些交易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契約將不動產的合法所有權轉移給公正的受託人,通常是所有權公司、託管公司或銀行,後者將其作為本票的抵押品。公平的所有權——獲得完全所有權的權利——仍然屬於借款人,以及對財產的充分使用和責任。

這種情況在整個貸款還款期內持續存在。受託人持有法定所有權,直到借款人全額償還債務,此時財產的所有權變為借款人的所有權。如果借款人拖欠貸款,受託人將完全控制財產。

 

信託契約可以用作抵押的替代品。抵押涉及兩方:借款人(或抵押人)和貸方(或抵押權人)。相比之下,信託契約涉及三方:借款人(或委託人)、貸方(或受益人)和受託人。

信託契約與抵押

信託契約可以與抵押貸款進行比較。信託契約和抵押貸款都用於銀行和私人貸款,以對房地產產生留置權——即建立財產作為貸款的抵押品。因此,與流行的用法相反,從技術上講,抵押貸款並不是購買房產的貸款;這是一項將財產作為貸款抵押品的協議。

信託契約在幾個方面與抵押貸款不同。首先,抵押涉及兩方:借款人(或抵押人)和貸方(或抵押權人)。相比之下,信託契約涉及三方:借款人(或委託人)、貸方(或受益人)和受託人。受託人為貸款人的利益持有財產的所有權;如果借款人違約,受託人將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啟動並完成止贖程序。

其次,抵押和信託契約有不同的止贖程序。對於抵押貸款,貸方必須進行司法止贖。這是一個由法院監督的程序,當貸方對借款人違約時提起訴訟。該過程耗時且昂貴。

相比之下,信託契約允許貸方開始更快、更便宜的非司法止贖,繞過法院系統並遵守信託契約和州法律中概述的程序。如果借款人沒有使貸款成為當前貸款,則該財產將通過受託人的出售進行拍賣。

信託契約與抵押貸款相同嗎?

不會。抵押只涉及兩方:借款人和貸款人。信託契約增加了另一方,即受託人,他持有房屋的所有權,直到償還貸款。這兩個文件也有不同的止贖安排。

信託契約相對於抵押貸款的優勢是什麼?

從貸方的角度來看,信託契約比抵押具有至關重要的優勢。如果借款人拖欠貸款,受託人有權代​​表受益人取消該財產的贖回權。

信託契約是個好主意嗎?

信託契約可以為金融穩定提供寶貴的幫助,但並不適合所有人。它們最適合有固定收入並可以承諾定期付款的人。這是由於信託契約與常規抵押貸款相比更嚴格、更快的止贖。

總結

信託契約是用於房地產交易的文件。它代表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協議,由中立和獨立的第三方以信託方式持有財產,直到還清貸款。

信託契約被用作抵押的替代品,但這些安排之間存在差異。抵押貸款只涉及兩方:借款人和貸方。信託契約增加了一個額外的一方,即受託人,他持有房屋的所有權,直到償還貸款。這兩個文件也有不同的止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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