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區塊鏈破解網路金融犯罪治理難題-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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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檢察院 胡勇

  當前,由於仿冒金融機構App具有容易複製、版本更新頻繁、蹭熱點傳播速率較快等特點(其在仿冒方式上以仿冒金融機構名稱、頁面、圖標、支付界面為主,有極強的欺騙性),具有釣魚目的、欺詐行為的仿冒金融機構App日漸為網路「黑產」從業者所利用,對互聯網金融安全穩定造成較大威脅。國家加大了對金融App的安全監測和內容審核力度,使得惡意金融App的製作難度明顯增加,但是逃避監管意圖、實現不法目的的「灰色」App有所增長,如何預防和懲治仿冒金融機構App犯罪成為當務之急。

  筆者認為,將網路金融機構主要業務上鏈,通過區塊鏈可信存儲的特點實現對鏈上金融服務的監管,幫助金融機構優化基礎結構,降低信息不對稱程度,提高效率,進而實現有效監管。區塊鏈是按照時間先後排列的塊鏈,將前一個金融交易信息的塊數據通過哈希演算法添加到當前塊頭中以此類推來實現鏈式存儲功能,如果不更改網路金融數據的當前塊和後續塊,就不能回溯更改金融交易數據,除非不法分子控制整個區塊鏈網路的51%以上才能篡改交易數據,這樣就保證了網路金融安全。與此同時,如果有不法分子違法交易,其違法交易數據就會通過嵌套方式進入區塊鏈中,這將有利於對犯罪的懲治和追查。鑒於網路金融犯罪懲治往往不易固定犯罪時間、犯罪方式等過程信息,區塊鏈技術在查處網路金融犯罪中的應用,可以有效解決犯罪行為追溯難問題。

  一是多重數字簽名可以實現區塊鏈參與方的身份認證,有利於打擊網路金融犯罪。網路金融在便利人們支付的同時也使得贓款變現更加便捷與隱蔽,不法分子藉助電子商務平台進行借貸融資,使得電商平台可能同時成為上游犯罪和洗錢犯罪的集散地,上游犯罪的贓款可以直接通過電商平台的交易轉換為實物通過物流直接發貨,造成難以審查資金來源和收貨人的身份。網路支付的出現也打破了金融交易的時空界限,跨國洗錢、資金跨境轉移更加便利,尤其以比特幣為代表的電子貨幣,可以在全球範圍內實現變現操作。區塊鏈技術雖然可以追溯網路金融犯罪信息,但是其特有的隱名性和跨國存儲特點不利於對犯罪分子真實身份信息的鎖定和監控,通過引入多重數字簽名等身份認證技術標識身份信息,編製有效智能合約代碼約束上鏈記錄存儲和實名,對涉及大額交易的記錄要求境內存儲,可以有效應對網路金融犯罪的身份偵查問題,以達到懲治網路金融犯罪的目的。多重數字簽名身份認證,允許已簽名金融交易與其他人通信以驗證是否為本人,擁有其身份令牌。

  多重數字簽名在保證區塊鏈金融數據安全性的同時,確保了參與者身份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通過授權加解密機制,可實現參與者對鏈上自身數據的完全掌控。鏈上存儲的數據都是由相關參與者使用自身密鑰進行加密後達成的鏈上共識,減少了金融數據泄露的風險。鏈上數據如果沒有獲得對應的授權,參與者就無法解密或者訪問鏈上的密文數據,這就賦予了數據的擁有者如金融機構真正的數據掌控權。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簽名授權,還可以支持更精細的欄位級別,通過對細分業務的授權,實現對金融業務的掌控,防止網路金融犯罪的發生,同時對非法訪問者及時區分懲治。例如,網路金融服務商可以選擇只授權徵信報告中的某一條貸款記錄的貸款金額給第三方,而不透露這筆貸款的具體用途、貸款人員其他信息,以防止相關信息的泄露為犯罪分子提供詐騙、仿冒等金融犯罪素材。

  二是區塊鏈技術有利於網路金融的事後監督懲治。網路金融能否真正繁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數據資產能否有效流通,除了數據參與方身份認證以外還需健全可追責的事後機制,充分給予參與方對本人金融數據的控制權和財產性利益分配權。利用區塊鏈不可篡改、共識機制、智能合約技術對數據的採集、傳輸、運行等全過程數據記錄和監控,為網路金融犯罪事後追查、事後懲治提供堅實的技術基礎。利用區塊鏈智能合約對金融數據資產相關參與方身份及其操作日誌進行全節點共識見證,可以防止參與方互相抵賴,有利於交易秩序的維護,但散列的存儲方式不利於事後追溯監督,因此對特殊金融數據的特殊存儲和見證將有利於建立可靠的事後監督體系。

  三是區塊鏈技術有利於建立網路金融生態圈互信機制,及時查處犯罪。隨著國內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其周邊生態圈正在建立,如何建立信任機制將是亟須解決的問題。利用區塊鏈獨特的優勢和特性,可有效解決共享數據過程中的難點,逐步聯通各個數據網路建立可信的高效安全價值網路。

  網路金融參與各方對自己的客戶和數據保護意識很強,共享數據的意願不強,這與互聯網經濟的開發理念並不相容。區塊鏈技術作為網路金融的橋樑,可以搭建網路金融聯盟鏈,將金融機構、企業、個人納入其中,組成可信的價值網路,在保持自身數據可控的前提下,打破數據孤島,實現數據授權共享開放,為金融業務協同創新搭建數據平台。區塊鏈獨特的去中心化特徵,可以讓各參與方在網路中享有平等地位,共識機制可以保障參與各方有平等的決策權,能夠很好地保護自身利益。區塊鏈獨特的追溯機制和數字簽名技術可以及時鎖定異常交易信息,阻止潛在的金融犯罪風險發生,對已發生的網路金融詐騙、盜取、仿冒等犯罪,能夠及時提供可信的證據支持有效查處,保障網路金融高效安全。

  四是區塊鏈技術構建可信任網路金融,有利於降低金融犯罪風險。區塊鏈技術的不可篡改性極大提高了數據作假的成本,結合多重數字簽名技術授權加密解密機制,網路金融共享的業務數據真實性極大提高,有效解決了金融業務信息不對稱問題。區塊鏈技術保證了網路金融數據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利用數字簽名技術對相關數據的加密,消除了虛假交易的發生,讓網路金融犯罪罪行一覽無餘。例如,海關跨境貿易網路服務,將交易訂單、運單、報關單等數據加密上傳到區塊鏈上,這些數據對參與各方是以密文的方式進行數據比對真實性和交叉驗證的,非參與方難以獲取鏈上數據,極大地保障了交易安全,降低了金融犯罪風險。

  五是區塊鏈技術構建價值網路,有利於網路金融資產確權,打擊金融資產犯罪。構建在區塊鏈技術上的網路金融是有價值的網路,鏈上金融資產在上鏈時即被確權,按照配置的數據權重進行授權流轉,這樣不僅盤活了金融資產,最大限度地挖掘資產價值,而且對金融資產流轉全生命周期可監控,資產收益可追溯,參與人可識別,有利於金融資產糾紛案件的解決,有利於打擊第三人非法套取金融資產的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 檢察日報

2020-12-29 1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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