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如何應用到司法領域

區塊鏈已成為全球科技界和投資界的關鍵詞之一,聚集了眾多目光。這也反映了全球對下一代互聯網技術發展的訴求。

實踐中,區塊鏈技術基於可信數據和新型網路組織,在政務、金融、跨域交易等方面的應用前景可期,但同時也會給政府治理、法律制度等帶來一系列挑戰。

例如,6月28日全國首例區塊鏈存證案件在杭州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採用區塊鏈作為存證方式並認定了對應的侵權事實。這起民事案件最受關注的點在於,這是我國司法領域確認區塊鏈存證法律效力的首例。

基於區塊鏈的電子證據體系和司法實踐的完善,不僅能推動新時代下的法治建設,還有利於我國規範互聯網社會環境,形成可信的數字生態,並促進互聯網時代下誠信社會的有效構建。

但硬幣的另一面是,區塊鏈技術也正在對社會組織結構的變革、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司法實踐提出新的要求。

確認法律效力

前述案件中,杭州互聯網法院就杭州華泰一媒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華泰)起訴深圳市道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道同)侵犯信息網路傳播權糾紛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判令後者賠償前者經濟損失等。

過程中,華泰通過第三方存證平台「保全網」對道同的侵權網頁進行了取證,並通過區塊鏈存儲電子數據的方式證明電子數據的完整性及未被篡改性。判決書指出:「應當認定由此生成的電子數據具有可靠性。」因為整個過程清晰反映了數據的來源、生成及傳遞路徑。

法院認為,對於採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存證固定的電子數據,應秉承開放、中立的態度進行個案分析認定。既不能因為技術本身的複雜性而排斥或提高其認定標準,也不能因該技術具有難以篡改、刪除的特點而降低認定標準,應根據電子數據的相關法律規定綜合判斷其證據效力。

法院在審理中不僅首次確認了其法律效力,還明確了區塊鏈電子存證的審查判斷方法,為今後這項技術在司法領域的應用提供了一定參考和借鑒作用。

在我國,電子證據的發展歷經了較為漫長的過程。早在2005年通過的公證法第11條中,即明確將涉及計算機軟體的相關證據公證歸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事項當中。到2012年,刑法、民事訴訟法修法中也將電子數據新增為獨立證據類型。

然而電子數據具有脆弱性、隱蔽性等特點,容易被刪除、篡改且難以發現,因此給證據真實性認定帶來較多困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複印件、複製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的依據;原始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於傳來證據。數據的保真、驗真以及原始性因而變得極為重要。

傳統電子數據生成存在隨意性,本身缺少權屬確認與時間認證信息,因此無法作為電子證據。傳統的數據存儲方式存在硬體載體被破壞、軟體系統被破解等安全性問題,也存在內部人員篡改、外部人員抵賴等中立性認可問題。

突破歷史難題

電子證據一直難以突破的是可靠性、安全性。區塊鏈的出現給出了迄今最可行的解法。

在公眾領域以及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電子證據均涉及到國家信息安全與公民個人隱私保護的問題。

此前也有過各種嘗試。比如我國電子簽名法第13條給出了有效的電子簽名的範疇,包括: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在網路安全法第21條中,也提到了「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但十多年的實踐中,這一問題始終未得到有效解決,直到區塊鏈出現。

區塊鏈技術架構首次實現了電子數據的唯一性。通過共識演算法向電子數據引入現實時間維度,保障了電子數據的安全存儲與不可篡改。基於區塊鏈的電子證據生成、存儲、提取、驗證體系將能夠實現對電子數據作為證據原始性與真實性的保證,從而對互聯網行為的真實性與法律有效性進行確認。

具體應用上,包括應用符合密碼法標準的密碼學技術對數據進行加密,從而降低數據泄露、被竊取的風險。電子簽名及數據電文內容採用哈希演算法進行加密,通過比對哈希值即可判斷原文件是否被改動。

在現有研究中,各國已產生了基於國密體系SM2、SM3的區塊鏈數據加密技術,在電子簽名、數據摘要等技術上達到了國密要求。對於個人信息,採用區塊鏈技術建立相應的授權機制,也可以促進數據的合法共享和價值釋放。

落地的挑戰

不可否認的是,區塊鏈在司法領域的全面有效落地,還面臨很多挑戰。

首先,網路安全法雖然明確規定要保障個人信息安全、強調數據授權使用,但條款中對數據的合法授權方式缺乏明確規定,即使結合了鏈上記錄的批量授權或任意一方授權,仍可能存在風險。

其次,區塊鏈的智能合約技術的合法性還有待論證。智能合約的本質是用程序語言重新定義合同條款自動執行的操作。當觸發符合的條件時,交易和其他兌付行為會自動進行。我國的法律法規目前尚缺乏認可智能合約程序編碼形式的有效性,其自動執行結果的合法性也有待論證。

第三,觸發交易的相關基礎設施尚未搭建完善。例如區塊鏈系統性問題的邊界還未得到劃分,如果出現業務差錯,鏈本身的建設方、運營方、用戶方之間法律責任目前還無從確定。

因此,區塊鏈技術全面進入社會治理和金融應用領域,仍需釐清很多法律和司法實踐問題,亟待系統性論證和推進。

在司法領域,區塊鏈技術無疑具有重大意義。由前述案例即可發現,有關部門對於區塊鏈存證的認可,實際是對互聯網環境下司法創新模式的適應,是運用科學技術和專業知識來進一步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典型案例。

區塊鏈也可以成為規範虛擬世界的工具。通過數據分散式存儲和密碼演算法的使用來確保數據的真實性、保證日常工作的有序進行、減少惡意篡改信息等,減少對司法公平以及當事人利益的損害,有利於虛擬世界社會規範的形成,對構建和諧社會能起到促進作用。

區塊鏈技術的分散式、不易被篡改等特性,未來將開啟一系列新的解決模式,同時也將帶來新的變革。

(王毛路、李莉莉供職於中國信息化推進聯盟區塊鏈實驗室,李僑峰供職於鼎峰資本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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