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的智能合約到底是什麼

合同 (Contract)又稱契約、協議,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本質上講,合同是當事雙方或多方在並沒有充足信任的情況下,通過文字的約定和法律的權威,對各自的權利與義務進行的約定。

合同的目的就在於所簽署協議的執行。傳統合同的執行要求當事人的參與並消耗相應的時間,當違約發生時,還需要法律、機構等第三方的介入。可以說,人類社會投入了相當大的成本,以保證合同得到當事各方的尊重和執行。儘管如此,合同違約的事情還是屢見不鮮,時代的發展也在某種程度上放大了這個問題,因為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人們經常要與不了解,甚至處在不同文化背景和法律體系下的合作夥伴簽訂合同,這時候,傳統合同(契約)的約束力就有可能出現問題。

由於區塊鏈有公開、透明、難以篡改的特點,所以將這種契約放到區塊鏈上,可以有效地降低人們的信任成本。

智能合約是什麼

根據區塊鏈可編程的特點人們可以將合同變成代碼的形式放到區塊鏈上,並在約定的條件下自動執行,這就是所謂的智能合約。這是一個寬泛的定義,然而卻沒有更精確的定義,越來越多的人在談論智能合約,但這個術語的精確概念還要在進一步的討論和實踐中才能更加明確。

智能合約的概念至少可以追溯到1995年,尼克·薩博(Nick Szabo)提出了如下定義:「一個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promise),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承諾指的是合約參與方同意的(經常是相互的)權利和義務,

這些承諾定義了合約的本質與目的。數字形式意味著合約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智能合約確立的權利和義務是由一台計算機或者計算機網路執行的。我們可以簡單地認為,智能合約就是一種「程序」,只是這種「程序」處理的是人與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約定。

這些理念出現在區塊鏈之前,因此在區塊鏈的語境下,可能會顯得不夠明確,易生混淆。而將區塊鏈看作實現智能合約的平台的話,具體概念的區分和實現方式還處在起步階段。智能合約是一段涉及資產與交易的代碼,只有將它放到區塊鏈上,才能有效防止「盜版」和「篡改」,因此,在區塊鏈出現以前,智能合約沒有大的發展,隨著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成熟,智能合約將大有用武之地。智能合約是一種新的參與者之間達成共識的方式。它的執行不依賴任何組織和個人,它是自我執行的,違約甚至不可能發生。智能合約將成為全球經濟的基本構建,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種方式參與經濟活動,而不需要事前審查和承擔高昂的預付成本。在傳統的合同制訂中,人們必須選擇信任的人和機構,而智能合約則從許多經濟交易中,移除了對第三方信任的必要。比特幣區塊鏈雖然也可以完成一些編程,但是由於比特幣語言並不是圖靈完備的,所以對智能合約的支持非常有限。一直都有人在開發圖靈完備的區塊鏈平台,例如2015年發布的以太坊就吸引了很多人的關注。無論如何,智能合約這種新的契約制訂和執行的方式,會與區塊鏈結合在一起並得到發展。

智能合約目前面臨的問題雖然人們對智能合約充滿期待,但是在智能合約發展的路徑上,也還存在一些現實的阻礙。

1)目前基於區塊鏈的資產數字化還遠不夠。從內部依賴條件講,智能合約的應用要依賴於基於區塊鏈的資產數字化,顯然,基於區塊鏈的資產數字化還遠遠沒有完成,目前有的只是零星的嘗試而已。因此,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智能合約發展的內部依賴條件尚未達成。

2)智能合約是在去中心化的系統中自動執行的。於是,如果僅僅智能合約的載體是去中心化的,實際上遠遠不夠。如果執行合同的觸發條件不是去中心化的、有效的共識機制,那麼觸發條件就很容易出現不一致,進一步則會極大地降低智能合約

作為一個去中心化系統的有效性。因此,智能合約的發展,還必須依賴事件或事實發生的去中心化,比如去中心化預言機的出現。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智能合約的廣泛應用遠不是實現核心架構就能夠達成的,而是需要一個協作體系的建立與

成熟。因此,智能合約雖然是區塊鏈非常火熱的一個方向,但離大規模落地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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