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价值与公平市场价值

投资价值和公平市场价值密切相关,但最终不同的估值概念。资产的投资价值可能与其市场或“公平市场”价值相同,但其投资价值更可能高于或低于市场价值,具体取决于谁在进行投标。换句话说,市场价值相对稳定和均匀,而投资价值是不可预测和变化的,完全取决于潜在买家。

从根本上讲,公平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之间的差异归结为视角问题。公平的市场价值反映了独立的资产,也就是说它独立于所有权,应该从更广阔的市场条件来看待。例如,工厂的公平市场价值在理论上不会改变,具体取决于哪家特定公司经营工厂。相反,一旦考虑所有权,投资价值就代表了资产的价值。这包括可能的协同效应,品牌认可的商誉或其他所有者特定的价值。

也许最重要的是,市场上任何积极的参与者都可以实现相同的公平市场价值。投资价值并非如此,这对每个投资者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人投资者或小型投资者可以获得特殊折扣或实现特定资产的保费。

法律定义

世界上对投资价值和公平市场价值存在许多相互矛盾的解释,主要得益于投资者必须遵守的许多不同的法律管辖区。事实上,许多人甚至不能就正确的术语达成一致。例如,“公允价值”和“公平市场价值”这两个词通常意味着同样的事情,但并非总是如此。一些司法管辖区将这两个术语归为“市场价值”或“中性价值”的更广泛范围。

这些竞争性定义对许多专业人士具有非常实际意义。会计师在构建财务报表时依赖公平的市场价值,并且必须有统一的定义以允许公司之间的比较。

到2010年,美国公司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世界其他地方不同。这是在2011年5月解决的,当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一份题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声明,美国公平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实现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要求的修正案”。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论文,有助于弥合两个系统之间的差距。

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GAAP)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新法定会计定义是“在测量中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日期。”

由于涉及财产,公平市场价值由美国评估师协会(ASA)确定。它将公平市场价值定义为“以现金等价物表示的价格,在假定的愿意和有能力的买方与假设的自愿和有能力的卖方之间转换,在开放和不受限制的市场中按照公平的原则行事”。除其他资格外。

虽然国际评估标准使用“资产对业主或潜在所有者的价值来实现个人投资或经营目标”,但对投资价值的严格定义较少。简而言之,这意味着投资的价值取决于其对业主/买方的预期用途。

协同保费

提出准确的投资价值是部分主观和不完美的,并且有无数的例子说明同一投资如何根据购买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对于一个全新的投资者而言,公司股票的股票价值可能低于获得多数股权的投资者。

考虑两家公司在同一资产上竞争,例如工厂或土地。较大的公司可能比较小的公司实现更大的规模经济,从而实现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在这种情况下,仅考虑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同投标人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是不同的。

出现这些区别是因为独特投资与独特投资者之间的协同作用,往往导致对公平市场价值的溢价。在前两个公司的例子中,较大的公司对投资的价值采用了更大的协同溢价。

虚构的市场和真实的人

金融界的一些人认为公平的市场价值是学术活动,而不是特别有用的。批评并非完全没有根据; 公平的市场价值依赖于抽象的经济概念,例如“不受监管的市场”或“自愿买卖双方”,他们对交易“了解得多”。

事实上,美国劳工部在税收裁定59-90中使用了一个131字的公平市场价值定义,包括九个基本要素和八个基本因素。其中一个因素表明公平市场价值是“以货币或货币价值支付”或现金等价物,这实际上不适用于股票换股等交易。

公平的市场价值代表评估师,律师,交易员,会计师和员工股票所有权计划(ESOP)参与者等承担了大量的工作知识。实际上,这种知识是高度专业化的,而且往往是不必要的。因此,许多人尽可能选择投资价值。

投资价值要低得多。个人投资者/买家可能知道自己的税率,融资能力以及(如果适用)业务优势。这使得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手头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持有期间相对简单。

也许对公平市场价值限制最严厉的描述来自美国国税局(IRS)的评估师课程书,其中指出“对任何估值案例的考虑将确保双方,包括其各自的评估师,如果有的话,都在使用确定公平市场价值的正确定义和标准。没有案例强于其最薄弱的环节,如果采用错误的估值标准,结论将是有缺​​陷的。换句话说,只有双方完全理解并准确应用公平市场价值的制度定义,公平的市场价值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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