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机制,即“价格笼子”
科创板在连续竞价阶段引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机制,规定了限价申报的区间范围:投资者在买卖科创板股票时,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不适用于:市价申报、临时停牌阶段、集合竞价阶段)
五种情形:
①买一、卖一均有申报:买入基准价格即卖一价,卖出基准价格即买一价;
②买一有申报、卖一无申报:买入和卖出基准价格均为买一价;
③买一无申报、卖一有申报:买入和卖出基准价格均为卖一价;
④买一、卖一均无申报:买入和卖出基准价格均为最新成交价;
⑤买一、卖一均无申报且无成交:买入和卖出基准价格均为前收盘价。
某股票即时五档行情中的买一价为20.00元,卖一价为20.01元,您如果想买该股票,其限价买入申报的最高价为20.01*1.02=20.41元。也就是说,您的最高报价为20.41元, 20.42元及以上的报价将被作为废单。
反之,您如果想卖出该股票,其卖出申报的最低价为20.00*0.98=19.60元。也就是说,您的报价最低为19.60元,19.59元及以下的报价将被作为废单。
与主板差异化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
限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10万股;
市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5万股;
收盘定价申报:200股≤单笔申报数量≤100万股。
市价委托新增两种类型
①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②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③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薄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④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薄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市价委托首次引入“保护限价”
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时,应当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否则该笔申报无效。
某股票当前五档行情中,卖一到卖五的价格分别为20.01元、20.02元、20.03元、20.04元、20.05元。您决定采用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的市价委托方式下单。
但由于行情火爆,等您的市价委托单子到达交易所主机时,该股票的即时卖一到卖五价格已变成了21.01元、21.02元、21.03元、21.04元、21.05元,与您的预期偏离较大。
因您下单时设置的买入保护限价为20.20元,低于实时的最优五档价格,故您的委托单失效,有效避免了您高位建仓的风险。
较主板较宽的涨跌幅限制
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比例限制为±20%。
设置了盘中临时停牌机制
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设置了临时停牌制度。当盘中股票价格较开盘价上涨或下跌幅度首次达到30%、60%时,都将分别进行一次临时停牌。
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时57分的,于14时57分复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单个交易日内,科创板股票单向至多盘中临时停牌两次共20分钟,涨跌双向至多临时停牌4次共40分钟。
新增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申报时间:9:30-11:30、13:00-15:30。
交易时间:15:05-15:30。
当日15时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特殊风险提示
集中度控制方面:投资者在从事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信用账户内单只证券或科创板板块集中度等指标触及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我公司规定的上限时,交易所或我公司将会暂停接受该种证券的相应交易指令或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新增T+1平仓线:为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我公司增加设置次日平仓线,即:T日清算后,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等于或低于次日平仓线时,我公司自T+1日起有权对客户信用账户内的担保物实施强制平仓。
我公司对科创板股票可能将设置更严格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和标的证券准入条件、更低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由此可能对您的融资融券交易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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