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董事和審計師的工作正在發生巨大變化

新德里:出人意料的是,到2018年9月底,政府解僱了非銀行放貸機構基礎設施租賃和金融服務有限公司(IL&FS)的董事會,並任命了一批精挑細選的專業人員來恢復銀行的財務狀況重債集團。實際上,該集團未能償還約1萬億美元的債務,這對於決策者來說實在是太難了。

IL&FS危機只是其背後的根源-非銀行放貸機構面臨的大規模流動性緊縮已經浮出水面。 IL&FS危機之後,針對審計師和董事(企業界的兩個守門人)的監管行動是在對黑錢和空殼公司的嚴厲打擊下進行的。

經濟放緩的加劇,風險規避和投資者情緒的減弱(後來變得非常明顯)引發了人們對監管制度應有多嚴格的質疑。由公司事務秘書Injeti Srinivas領導的高級別小組最終建議,對審計師和董事進行紀律處分的方式應進行根本性的轉變。 2019年11月提出的建議設定了優先順序:過於嚴格的法規可能適得其反,可能無法產生預期的結果。

審核員

法定審計師的職責是確保公司的財務報表能夠真實反映其健康狀況,而這些審計師長期以來一直面對著全球監管機構的憤怒。監管機構試圖對審計師進行所有檢查,從疏忽和視而不見,到公司管理層的不當行為,再到欺詐,審計師們完全沒有意識到並完全縱容公司的騙子。每當出現以前未被發現的欺詐行為時,審計師就會聲稱他們的工作是對財務報表進行認證,而不是像偵探一樣行事。如果國家公司法律法庭(NCLT)認定審計師存在欺詐行為,串通或教。,則《 2013年公司法》允許對審計師(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處以五年禁令。審計質量監督機構,美國國家財務報告管理局(NFRA),也有權根據法律的另一部分對審計員進行資格審查。但是,現在沒有辦法將取消資格限制在公司的單個審計師中。 Srinivas小組對法律進行了調查,發現實踐權是專業人員行使生計權的核心要求。

(圖示:Paras Jain / Mint)(圖示:Paras Jain / Mint)

「對公司的除名可能是例外,而不是規則。僅在公司拒絕在有關訴訟程序中合作或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參與欺詐的情況下,方可進行。否則,即使是在審計公司的情況下,也只能將與該公司有聯繫的個人或合伙人的剝奪行為限制在實際參與欺詐的行為中。」此外,通常應由自我監管機構印度特許會計師協會(ICAI)執行除名。

「在審計師的情況下,禁止公司在最罕見的情況下發生,這是因為審計公司的所有或大多數合伙人都參與,縱容或串通了欺詐行為,而並非如此,」 Amarjit Chopra說, ICAI的前總裁,曾是Srinivas小組的成員。

董事

根據現行法律,公司董事會的董事,包括獨立董事,由於其個人不遵守法律的規定以及在有關公司因某些報告和財務義務而未能履行職責的情況下,有可能被取消資格。提交財務報表和年度報表以及償還存款,支付存款和債券的利息以及宣布的股息。董事資格喪失後,他就沒有資格擔任任何其他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包括尚未履行其報告或財務義務的公司。專家組建議將休假時間僅限於因個人過失而導致的取消資格。

喬普拉說:「為了簡化經商目的,您必須使獨立董事的生活比現在想像的要容易得多。」

現行法律僅允許由違約公司聘用的新董事六個月來糾正其在財務和報告義務方面的違約,然後再面臨取消資格的問題。由於償還債務或支付股息不掌握在董事手中,因此專家小組建議,只有在未能糾正報告違約的情況下,加入違約公司的董事才應被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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