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根據《破產與破產法》(IBC)為購房者授予金融債權人的地位以來,許多購房者已將國家公司法律法庭(NCLT)移交給停滯不前的項目開發商。 「自2018年6月(獲得金融債權人身份以來),購房者根據該法令向建築商提起了共計1,821起訴訟,」企業事務大臣阿努拉格·辛格·塔庫爾上周在國會表示。
對於開發商而言,這個問題並沒有很好地解決,他們聲稱該法律被一些購房者濫用,他們稱此類案件的頻發導致了工程建設和交付的延遲。他們現在要求修訂IBC。
購房者作為債權人
當2016年《破產與破產法》(IBC)頒布時,根據IBC構成金融和運營債權人以及可以針對違約公司發起破產程序的人的範圍並不包括購房者。但是,當金融機構向開發商提起訴訟時,很明顯,IBC下的債權人類別(例如,在建項目的購房者)並未歸入直接套用公式。
經過一番大聲疾呼,IBC進行了修改,賦予購房者作為金融債權人的權利。這最終使他們有權發起破產程序,也可以作為決議計劃批准過程的一部分,或在需要時強制公司清算。根據IBC的說法,索償額超過10萬盧比的金融債權人可以將公司拖至國家公司法律法庭(NCLT)。一旦獲得了債權人的身份,許多購房者便向NCLT尋求收回其在停滯或延遲項目中投資的資金。
開發人員想要什麼
印度房地產開發商聯合會(Credai)等開發商遊說團最近寫信給總理辦公室,要求對IBC進行修正。 Credai認為破產法執行不當,應採取措施制止濫用它。開發人員要求,必須要求項目三分之二的同意才能啟動針對發起人的IBC訴訟。
開發人員還希望這些案例首先應提交給《 2016年房地產(法規和發展)法》(RERA),然後再提交給NCLT。 「購房者向NCLT提出的建議應通過RERA進行,RERA的主要關注點是項目的完成以及確保更多客戶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NCLT法律也應該有所改變,並且不允許一個購房者針對某個項目發起破產程序。」 Credai Ghaziabad董事長維傑·金達爾說。
購房者的懇求
但是,購房者團體拒絕了開發商的爭論,並表示他們不必要地製造了騷動。購房者團體「人民集體努力論壇」已寫信給總理辦公室,要求其不要考慮開發商的要求。論壇在信中說:「理想情況下,應該在最高法院判決後解決此事,但不幸的是,不幸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寧願選擇其他方式。由於法律上的失敗,這些建築商現在正向政府施加壓力,要求他們通過完全禁止購房者接近NCLT或插入要求聚集在一起以尋求NCLT的最低購房者門檻的要求,來修改IBC以適應他們的利益。建造者的這一建議不僅不合邏輯,違法,而且具有退步性。」
購房者小組進一步表示,如果開發商以正確的方式開始運作,他們將不會面臨此類情況。致PMO的信中說:「建築商提出此類要求的主要原因是,他們不願修補自己的道路,並希望繼續以不道德,非法和錯誤的方式欺騙和欺騙購房者。」
案件狀況
迄今為止,許多破產案件都在IBC的管轄下提出,但是很少有成功的解決方案。信用評級公司CARE Ratings表示:「截至2019年9月,總共有2,542宗案件被接受進入公司破產解決程序(CIRP)。其中,有59%的案件仍在解決過程中。 586例案件已結清案(即佔總數的23%)。總數的6%的案件因批准解決計劃而告終。在全部案件中,有41%屬於製造業,其次是房地產(20%),建築(11%)和貿易部門(10%)。」
案件提交後,將任命一名臨時解決專家(IRP)來負責拖欠公司的事務。 IRP的任務是採取措施振興公司並籌集資金以繼續運營。到目前為止,IRP已成功制定了解決方案的房地產公司案例幾乎沒有。
是否轉而轉向購房者或開發商尚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