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中的某些房屋或多戶家庭財產似乎無法融資。這可能是由於多種原因,包括透視圖買家或物業的產權問題。不幸的是,這些問題似乎是在投資者購買財產然後無法出售之後發生的。
讓我們研究一下財產無法融資的常見原因以及可以做什麼。最常見的問題可能是,對房產的評估不足以支付修復的成本和費用。投資者通常只有在完成修復並有一個準備好並且願意購買的買家之後才發現這一點,他們必須獲得常規的銀行貸款才能購買。
同樣,可能會進行評估,但由於貸方要求更為嚴格,例如信用評分,工作時間,最近的止贖歷史或破產等等,買家可能無法獲得融資。這可能不像繼續進行另一位買家或僅僅進行另一次評估那樣簡單,尤其是如果該買家最初被FHA拒絕,因為投資者的財產在FHA系統中至少有六次評估被「污染」個月。
信貸問題和評估問題的最簡單解決方案是讓私人貸方或投資組合貸方為銷售提供資金。私人貸方是願意貸款的人,他們通常會在銀行中賺取百分之幾的利息。投資者應向該個人提供10%的僅利息貸款,該貸款由帶有兩年期或三年期熱氣球票據的房地產的第一筆抵押擔保。該私人貸方還可以獲得貸款的2%至5%作為交割點,並有三個月利息的預付款罰款。
以下是私人貸方將獲得100,000美元抵押的示例:買方應能夠放下購買價格的20%,以在市場下跌的情況下獲得抵押。當前許多購房者都擁有大量存款,因為他們經歷了止贖,並且長期未支付抵押貸款。 100,000美元的10%的利息=每月833.33美元,而儲蓄銀行中1%的利息可能是本地銀行的83.33美元。
交易結束時,貸方將獲得現金$ 3,000至$ 5,000。如果房主在貸款期內進行了再融資並支付了預付款罰款,則私人貸方將另外獲得$ 833.33 x 3個月的預付款罰款= $ 2,500。
評估應由信譽良好的評估師進行,所有權政策和保險應提供給私人貸方。律師應起草所有抵押文件並進行實際結賬,以保護投資者/賣方和貸方。
使用私人貸方可以使信譽不佳的買家購買房屋。它還允許賣方不必依賴於當地或國家銀行的異想天開,這些地方或國家銀行可能害怕在該鄰里或當時在市場上放貸。投資者還應聯繫所在地區的投資組合貸款人,以了解其買方是否符合條件。投資組合貸方是較小的私人貸方,它們沒有國家貸方的嚴格貸款要求。最明顯的是信用合作社。
無法融資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由於產權問題和買方無法獲得該物業的常規貸款。如有必要,投資者可能必須採取所謂的「沉默權訴訟」,以採取法院稱之為平息任何要求的行動。這可能需要幾個月到幾年的時間,但是值得付出努力才能以當時的市價出售房地產並獲得常規融資。
總而言之,無論為購房者獲得資金看起來有多麼不可能,都有多種方法可以完成這項工作,本文中提到了其中兩種。尋找產權不佳的物業對於投資者來說是個很好的選擇,您只需要耐心和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