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真實的形式是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它們是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彼此之間提供不同的服務。但在實踐中,理論上將這兩個機構的功能分開的細線往往模糊,因為這些活動經常流入彼此的領土。為了理解這一切,每個實體的真實功能細分包括以下廣泛的責任:
純投資銀行主要負責通過首次公開募股(IPO)在公開市場上註冊和發行債券或股權並出售這些投資,從而為企業和一些政府和市政當局籌集資金。投資銀行承銷的傳統和大量出售這些證券塊。它們還促進了兼并和收購公司,通過股票銷售,並為公司提供研究和財務諮詢。雖然投資銀行主要為大型公司(如主要的共同尋找公司)提供服務,但他們也可以通過私人財富管理和私人客戶服務部門為私人投資提供諮詢服務。所提供的研究通常包含對各種股票投資的「買入」和「賣出」評級。投資銀行的活動通常因機構而異。此外,小型精品投資銀行公司可能會將重點放在一小部分專業領域。
傳統商業銀行主要從事國際融資活動,包括外國公司投資,外國房地產投資,貿易融資和國際交易便利化。具體而言,商業銀行可能參與發行信用證,國際轉移資金以及諮詢交易和交易技術。就像投資銀行一樣,精確的產品清單也有所不同,具體取決於所涉及的商家銀行。有趣的是,「商業銀行」一詞是用來描述投資銀行的英國術語。
關鍵區別
雖然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都在金融領域內運作,但總體上存在一些重要區別。作為一般規則,投資銀行專註於IPO和大型公共和私人股票發行。相反,商業銀行傾向於通過提供創造性的股權融資,過橋融資,夾層融資以及一些高度劃分的企業信貸產品來經營小型公司。雖然投資銀行傾向於關注大公司,但商業銀行向那些對風險資本來說太大的公司提供服務公司要正常服務,但仍然太小,無法在大型交易所進行引人注目的公開發行股票。為了彌合風險投資和公開發行之間的差距,大型商業銀行傾向於私下將股權與其他金融機構放在一起,並且在這個過程中,他們經常在他們認為表現出強勁平衡聲明的公司中承擔大部分所有權,基本面和強勁的增長潛力。
雖然商家向其客戶提供貿易融資產品,但投資銀行很少這樣做,因為大多數投資銀行客戶已經不再需要貿易融資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信貸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