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走出去並向公眾出售股票的公司可以通過一種稱為綠鞋期權的法律機制來穩定初始定價。綠鞋是首次公開募股(IPO)承銷協議中包含的一項條款,允許承銷商以發行價額外購買最多 15% 的公司股份。如果公眾需求超出預期且股票交易價格高於發行價,參與綠鞋流程的投資銀行和承銷商可以行使此選擇權。1
綠鞋的由來
「greenshoe」一詞源於1919年成立的Green Shoe Manufacturing Company(現稱Stride Rite Corporation),是第一家將greenshoe條款納入承銷協議的公司。法定名稱是「超額配股權」,因為除了最初發行的股票外,還為承銷商預留了額外的股票。此類期權是承銷商在確定發行價後合法穩定新發行股票的唯一經 SEC 批准的方法。SEC 引入此選項是為了提高 IPO 籌資過程的效率和競爭力。1
物價穩定
這是綠鞋選項的工作原理:
- 承銷商充當聯絡人,就像交易商一樣,為客戶的新發行股票尋找買家。
- 賣方(公司所有者和董事)和買方(承銷商和客戶)確定股價。
- 一旦股價確定,他們就準備公開交易。承銷商然後使用所有合法手段將股價保持在發行價之上。
- 如果承銷商發現股票有可能跌破發行價,他們可以行使綠鞋選擇權。
為了保持定價控制,承銷商超賣或賣空的股票比公司最初提供的股票多 15%。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決定公開發售 100 萬股,承銷商可以行使綠鞋選擇權並出售 115 萬股。當股票定價並可以公開交易時,承銷商可以回購15%的股票。 這使承銷商能夠根據最初的公眾需求通過增加或減少供應來穩定波動的股價。
如果市場價格 超過發行價,承銷商將無法在不蒙受損失的情況下回購這些股票。這就是綠鞋期權有用的地方,允許承銷商以發行價回購股票,從而保護他們的利益。
如果公開發行的交易價格低於發行價,則稱為「突破問題」。這可能會給公眾留下所提供的股票可能不可靠的印象,可能會誘使新買家出售股票或避免購買額外的股票。為了在這種情況下穩定價格,承銷商行使選擇權並以發行價回購股票,將這些股票返還給貸方(發行人)。
全部、部分和反向綠鞋
承銷商回購的股份數量決定了他們將行使部分綠鞋還是全部綠鞋。部分綠鞋表示承銷商只能在股價上漲前回購部分存貨。當他們無法在股價上漲之前回購任何股票時,就會出現完全綠鞋。發生這種情況時,承銷商會行使全部選擇權並以發行價購買。綠鞋期權可以在發行後的前 30 天內隨時行使。1
反向綠鞋期權對股價的影響與普通綠鞋期權相同,但承銷商可以在公開市場上購買股票並將其賣回給發行人,而不是購買股票,但前提是股價低於發售價格。
行動中的綠鞋期權
公司在承銷協議中提供綠鞋選擇權是很常見的。例如,埃克森美孚公司(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XOM)在首次公開募股期間額外賣出了 8458 萬股,因為投資者下單購買了 4.755 億股,儘管該公司最初只發售了 1.619 億股。公司之所以採取這一步驟,是因為需求遠遠超過了股票供應。2
總結
綠鞋期權降低了公司發行 新股的風險,允許承銷商在股價下跌時擁有購買力來補空頭寸,而無需在價格上漲時購買股票的風險。作為回報,這使股價保持穩定,使發行人和投資者都受益。